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让逝者的生命和梦想在接受者的身上延续,是生命接力和爱心传递的旅程。近期,市红十字会将刊登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有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希望广大爱心人士能够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
组织捐献者和受者能见面?
在遗体(及多数组织)的捐献情况下,由于使用者不确定或周期较长等因素,无法安排捐献者和受者见面。
哪些遗体不宜捐献及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体,不宜捐献:捐献遗死于甲类传染病或者国家规定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的;遗体不能利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不适宜捐献情况时,红十字会不能接收遗体,请捐献执行人(家属)谅解并自行处理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