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 生命永续
浏览:1878次'时间:2023年9月27日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捐献遗体、器官是公民自愿申请,在自己去世后,将遗体、器官无偿捐献给国家,供医学教学、科学研究或器官移植使用。这是一项造福社会、荫及后人的人道主义善举,捐献遗体、器官不仅有助于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对倡导无私奉献、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社会资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类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但生老病死是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通常崇尚厚葬,甚至在葬礼时大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这些陈规陋习与社会发展进步,城市文明建设不相符合。

  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然而,遗体(器官)捐献者却战胜了短暂,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他们以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的高尚行为,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提供了基石,使一些人获得新生或光明成为可能。

  我们在此呼吁,所有相信科学,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为医学科学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我们也衷心希望捐献者家属能够理解和支持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自2011年我市启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我市已有241名志愿者积极投身到这项崇高的事业中来,有18人逝世后在其亲属的支持和配合下成功捐献,为挽救重症患者的生命,使眼疾患者重见光明,以及医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近些年来,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使这项社会公益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遗体器官捐献者数量明显增加,挽救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换来一片明亮的天空。
  为了给捐献者家属提供一个寄托哀思的场所,也让后人对捐献者的奉献精神有了一个瞻仰纪念的地方,2016年10月15日,抚顺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纪念园位于东洲区哈达镇的福禄陵园内,由福禄陵园投资捐建,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投资52万元。纪念园由纪念碑、纪念广场和息园三部分组成,设计理念突出人文化、景观化的特点,并融入纪念性、教育性的思想内涵。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本人或家属同意,捐献者逝世后可将名字镌刻在纪念碑上,有安葬需求的可将骨灰免费安葬在息园内,福禄陵园仅收取少量管理费用。呼吁更多的人加入捐献行列。对于推动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意义。

 

  捐献流程

  1、到当地红十字会领取捐献登记表

  2、填写捐献登记表

  3、捐献登记表填写后交到红十字会登记

  4、捐献者临危或逝世时,直系亲属或执行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登记机构即红十字会

  5、接受站派专人进行遗体或器官接收

  6、颁发荣誉证书

抚顺市红十字会 电话:024-52369116

遗体(器官)捐献知识

1、什么是遗体(器官)捐献?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监护人)将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捐献的遗体(器官)有什么用途?

捐献的遗体或器官将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器官移植。

3、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遗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4、遗体(器官)捐献的意义

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必将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临床医疗的发展。这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遗体(器官)捐献需要家属同意吗?

捐献人填写自愿书时,必须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签名,直系亲属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如何实施捐献?

在捐献者临危或逝世时,直系亲属或执行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登记机构即抚顺市红十字会,同时,接受站派专人进行遗体或器官的接收。实施捐献时,执行人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捐献者的死亡证明和简要病情;接受站需出示遗体或器官接收证明。

7、遗体(器官)捐献的执行人指的是谁?

执行人一般是捐献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监护人),也可以是其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是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养老机构等。捐献者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捐献其遗体(器官)的直系亲属即为捐献执行人。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滴翠路11号市政府第三办公楼       电话:024-52369116  52369118        邮编:113006
版权所有:抚顺市红十字会       技术支持:抚顺市经纬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辽ICP备17022084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