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引发城乡部分区域发生洪涝灾害,导致基础设施受损、农田受灾、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灾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响应、情系灾区,积极通过我会捐款捐物,全力支援我市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工作。为严格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定,现将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7月22日24时,市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160,912元,其中: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捐款3,710,400元,团市委、市青联、市青协捐款102,200元,其他社会捐款348,312元。捐款支出2,322,200元。
二、捐赠物资接收及分配情况
截至7月22日24时,共接收社会捐赠物资2笔,总价值39,400元,捐赠物资已按照捐赠方意愿发放到位。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在此,市红十字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市防汛救灾工作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下一步,我会将严格遵照捐赠意愿及救灾工作实际,规范款物管理使用,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传递到灾区一线。
捐赠款物收支明细详见抚顺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
特此公告。
抚顺市红十字会
2026年7月23日